長春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二、錄取辦法:
1.北京印刷學院藝術類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本科線
2.考生在生源省市的藝術統考合格
3.根據“校考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的加權綜合分”錄取原則錄取
4.根據專業需要,參考高考單科成績
5.錄取時不分文理,根據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6.校考成績全國前20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要求的分數線,不參加綜合分排隊,即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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