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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關于開展2019-2019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

編輯: 天高云淡 關鍵詞: 大學介紹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是學生申請國家獎助學金及各項資助項目的重要依據。為了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根據區教育廳、財政廳下發的《廣西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桂教資助[2007]1號)的文件精神,我院將開展2019-2017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對象為我校2014-2019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含上一年度已經認定過的學生)。

二、認定原則

1.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年第二學期進行復查調整,秋季開學后的6周內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原則上其他時間不再作調整;

2.認定須由學生本人申請;

3.認定工作必須通過民主評議形式進行公開公正的認定;

4.認定結果必須在適當的范圍內以適當的方式進行公示;

5.認定結果必須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定后納入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進行管理。

三、認定流程

第一步:準備相關證明

每學年需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

1.蓋章要求

(1)有效部門(逐級蓋章,最少兩級民政部門):

鄉、鎮、街道辦事處(或以上)民政部門;

**鄉(鎮)民政所;

**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

**縣(區、旗)民政局;

(2)無效部門:

**村村民委員會;**村**大隊;**居委會;

《調查表》上提供的民政部門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為鄉、鎮、街道一級的民政部門地址和聯系方式。

2.申請特殊困難的學生除提供《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外還需提供的相關證明如下:

(1)孤兒或單親;

(2)烈士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

(3)無收入(指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

(4)重病戶(指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

(5)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的學生(提供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證明);

(6)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學生(提供家庭低保證復印件);

(7)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

(8)農村建檔立卡扶貧戶學生;

(9)家庭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況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學生。

根據情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低保證》、《烈軍屬證》、《殘疾證》、《扶貧手冊》以及孤兒證明等。

3.其他特殊情況

部分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學生,若有其他相關材料可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的也可參加認定。但需輔導員、學院審核材料的有效性。

第二步:提交申請,組織評議小組

(一)學院成立認定工作組及班級評議小組。

1.學院認定工作組總組長:學工處負責人。

2.學院認定工作組成員:各院部負責人,各年級輔導員。院部負責人為組長,學生輔導員為成員,負責院部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

3.班級評議小組組長:各學生輔導員。

4.班級評議小組成員:各班級學生干部或代表等組成。

5.評議小組人數:學生代表以班級為單位,人數不能低于班級人數的15%(最少5人)。

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后,成員名單在班級范圍內公示。

(二)需要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并根據自身家庭實際情況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如:低保證、扶貧手冊等其他貧困材料復印件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以及一并交到輔導員。

(三)如實填寫《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學生申請表》,將《調查表》、《申請表》及佐證材料上交班級評議小組。

第三步:專業班級進行評議

各年級輔導員組織班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并填寫《班級民主評議結果匯總表》。

1.大一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同學,認定工作的方式采取輔導員訪談為主,班級民主評議為輔的方式進行評議,結合學生提交的《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學生申請表》中填寫的申請認定理由,以及學生提交的其他貧困材料,認真研究后,初步確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提交院部進行審核并整理匯總材料。

2.大二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同學,認定工作由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提交認定申請學生的在校日常消費行為、生活狀況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結合學生提交的《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中填寫的申請認定理由和學生提交的其他貧困材料,認真研究后,初步確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提交院部進行審核并整理匯總材料。

3.綜合評議,主要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校園卡消費過高,或在外有大額消費者;

(2)有抽煙,酗酒,賭博等不良習氣者;

(3)目前已配備高檔電腦,高檔手機者;

(4)平時有超過一般同學的高檔消費現象者。如穿名牌服裝,佩戴貴重金銀首飾,使用高檔化妝品,經常進出網吧,卡拉OK廳等娛樂場所等。

第四步:審核初步評議結果

(一)院部認定工作組要認真審核班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

(二)院部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后,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院部認定工作組提出。認定工作組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院部工作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院學工部提請復議。學工部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

(三)院部公示無異議后,認定工作組填寫《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學生申請表》的院(系)意見,并簽字。在規定時間內以院部為單位統一提交

1.《高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

2.《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學生申請表》(附件2)

3.《院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紙質版)

5.《班級民主評議結果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紙質版)

4.公示材料(有院部簽名的紙質版)(參照附件5)

各院部將以上材料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

第五步: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并最終結果公示

1.各院部將審查無誤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材料提交資助管理中心進行進一步審核,

2.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學院提交的認定材料,并向各院部進行反饋復核結果。復核后的認定結果在校園內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師生對認定結果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電話0776-2630565;郵箱peixianedu13@163.com)向資助管理中心提請復議。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將做出調整。

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終審同意后,列入學院當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數據庫,并上報教育廳備案。

五、資格復查

為確保資助政策準確落實,學校將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在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確定之后,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問卷、電話及小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核實。每學年不定期地抽查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消費情況,實地走訪困難家庭了解其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1.公開、公正,對每一位申請的學生進行認真的評議、審核,確保所有入選的學生符合條件,無虛報,堅決杜絕貧困生輪流坐莊,一經發現核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貧困生數據庫的建立關系到今后一系列資助工作的規范進行,請各專業班級班主任予以重視,按時按質完成工作,確保零差錯。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資助工作的基礎和依據,意義重大,請各班級務必高度重視,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遴選出本班級真正需要資助的學生。

4.各輔導員作為評議小組負責人務必參加各個班級的評選工作,杜絕下放權力給學生干部,學生干部違規操作,為評選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5.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等導致家庭經濟極其困難的學生,并認真進行核實,同時在《班級評議結果匯總》中給予情況備注,以便后續給予此類學生相關扶助。

七、上交材料說明

申請人需向班級評議小組提交如下資料:(1)《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學生申請表》(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3)其他貧困證明,比如低保證、殘疾證、扶貧手冊等材料,務必提交復印件,原件請學生本人留存,以便日后用于其他資助項目的申請。

八、材料歸檔要求

1.請各系根據先以學生為單位,按照上述材料順序:《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放在上面,《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學生申請表》放在下面的順序做初步整理,之后將每個學生的材料以專業為單位,依次按照年級-班級-困難等級,從高到低排序。

2.為方便查詢材料,按照統一要求對各專業進行編號,請各系將學生材料按上述規范整理好后,對材料進行編號,編號統一寫于材料右上角(同一學生的兩種材料編號一致)編號如下:

例如:財經管理學院會計專業張三:CJGL201908001

財經管理學院會計專業李四:CJGL201908002

院別 編號 專業 編號
互聯網營銷學院 HLWYX2019***** 互聯網金融 01
電子商務 02


市場營銷 03


汽車營銷與服務 04


智能產品開發 05


室內設計 06


財經管理學院 CJGL2019***** 酒店管理 07
會計 08


人力資源管理 09


工程造價 10


建筑工程管理 11


外語藝術系 WYYS2019***** 商務英語 12
國際商務 13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 14


民航運輸 15


時間具體安排:

內容 起止時間 所需材料
學生提交材料至班級評議小組 9月26日15:00前 《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廣西培賢國際職業學院貧困生申請表》(附件2)等其他貧困證明材料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民主評議、審核 9月26-28日 對申請學生進行評議并嚴格審核提交的材料,并填寫《班級民主評議結果匯總表》(附件4)
在院部公示3個工作日并提交初次審核通過材料 9月28-30日 填寫《院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附件3)認定結果應在院部范圍內公示(附件5的公示)
提交材料復審并公示結果5個工作日 10月8-14日 院部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材料按專業整理成本(格式參考附件5),送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送至郵箱peixianedu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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