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
最高獎補1000萬!宿州創新型城市政策詳解:覆蓋企業、人才、平臺全鏈條紅利
宿州高質量發展有了“創新旗幟”!近日出臺的《以創新型城市建設為旗幟性抓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27年全市高新企業將突破800家,算力規模達4000P以上,引育100個高層次人才團隊。本文拆解文件中的“目標清單+政策紅包+實施路徑”,揭秘宿州如何以七大行動在皖北振興中走在前。
宿州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實施意見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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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
研發平臺: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能大師工作室;
智能綠色: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綠色工廠、兩化融合;
專項榮譽:首臺套、老字號、質量獎、科技成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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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以創新型城市建設為旗幟性抓手推動宿州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以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為旗幟性抓手在國家創新格局中勇擔第一方陣使命的指導意見》(皖發〔2023〕9號)精神,結合宿州實際,現就以創新型城市建設為旗幟性抓手,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科技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堅持“四個面向”,堅持科技自立自強,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為全面建設現代化新宿州提供有力科技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產融合,推動高質量發展。把推動科技與經濟社會相結合作為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發力方向,堅持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推動科技和產業一體化發展。
——堅持強化統籌,集中力量辦大事。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統籌解決科技領域戰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問題,統籌平臺、資金、人才等各類創新資源,提升科技創新整體效能。
——堅持開放合作,匯聚創新資源。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加強協同創新,促進“政產學研金服用”各方深度合作交流,加快構建開放包容、互聯互通、共進共贏的創新共同體,以更加開放的視野謀劃和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
——堅持綠色發展,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堅持走創新引領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之路。建立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布局。
(三)發展目標
到2027年,全市科技創新體系更加完善,創新環境持續優化,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更加深入,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產業結構明顯優化,深入推進“5512”產業工程,引領催生新質生產力,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產業化方面實現突破,形成新的發展動能和競爭優勢,奮力追趕蘇北、在皖北全面振興中走在前。
全社會研發投入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力爭達到1.8%,地方財政科技支出穩步增長;每年每萬人新增注冊企業數51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達到800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達到500家;省級大數據企業達到100家,算力規模4000P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年均增長10%以上;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件,新增省級創新創業平60家以上;引育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100個,全市人才總量達72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萬人以上;空氣質量明顯改善,達到及好于二級的天數276天以上,完成省下達單位GDP能耗強度控制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科創產業融合行動
1.強化科技“雙招雙引”。錨定研發、孵化、中試等高成長性、高附加值的科技、人才項目和創新載體、研發機構、創投機構等科創資源,對經認定的科技招商項目,市縣級相關基金給予股權支持,并按投產當年購置研發設備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創投公司、市投資促進中心、市雙推辦)對成功引進1個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落戶宿州,獲批省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和省江淮英才培養計劃團隊,視同完成2億元任務,獲批皖北產業創新團隊和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視同完成1億元任務。從市外引進1名高層次人才首次來宿州開展創新創業工作,按照A、B、C及其他層次分類,分別視同完成1億元、7000萬元、5000萬元、3000萬元任務。(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中心、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設立“人才伯樂獎”,對引才成效突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發揮突出作用的單位、個人,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成功引進“兩院”院士(含同級別海外院士)團隊、省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的機構或個人,每引進一個人才團隊,給予10萬元獎勵。選聘市級“科技大使”,每人給予10萬元考核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做大做強宿州市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推動深化改革,實行“基地+基金”科技招商模式,投資損失容忍率提高至8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資委〉、市產投集團、市科技局)
2.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全面推進新型工業化,聚焦“5512”產業工程,深入推進全市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數據局)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加強?從0到1?原創性成果創造,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加快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推動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心和未來產業先導區,實行差異化土地供應價格和優先保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局)支持機器人、新能源、算力等產業開展新應用場景先行先試。對入選市級重大應用場景典型案例的,每項給予20萬元獎勵,每年評選不超過10項。(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二)實施創新主體升級行動
3.組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積極開展市級重大專項,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產業技術基礎研究和前沿性創新研究,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建立健全“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制度,市財政支持資金最高50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方式,試行科研經費“包干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4.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對年度R&D經費支出達到100萬、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1%以上且較上年為正增長的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當年R&D經費投入的0.5%與較上年增長額的2%之和,單個企業獎勵最高2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統計局)探索建立重點制造業企業法定代表人創新使命責任書、研發準備金等制度,提高“研發經費投入強度”指標在工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中的權重,將企業有無研發活動、研發機構作為項目申報、政策獎補的重要依據。鼓勵支持委托第三方機構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統計局)
5.支持科技企業發展壯大。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雙倍增”行動、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行動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行動,積極培育獨角獸企業和科技領軍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配套獎補。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科技領軍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40萬元獎勵。鼓勵科技型骨干企業牽頭組建多學科、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定期對獲批的創新聯合體開展績效評價,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三)實施“人才歸宿”行動
6.打造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地。圍繞產業發展需求,編制產業鏈、產業集群的人才需求目錄。探索建立科技人才編制池,對我市急需的科技領軍人才及團隊,可通過“一事一議”“一人一策”,解決崗位設置、職稱評定等事項。探索人才積分評價體系,對科研人員進行分類評價、分類激勵。健全企業人才綠色通道制度,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人才引育用聚機制。(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建立企業科技聯絡員制度,考核合格后,每人給予1000元工作補助。實施科技副總(雙鏈融合專員、科創專員)入企服務,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每人給予2萬元獎勵;對市級科技特派員,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補助。對科技型企業聘任年薪50萬元以上的科技人才,按其年薪的10%給予企業補助。每年評選10名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市財政每人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國家“YYJ”、省“黃山YYJ”的外籍專家,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協)
7.扶持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對獲批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分類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股權支持。對入選省江淮英才培養計劃團隊的給予20萬元配套獎補。對人才攜帶自主知識產權項目在我市進行產業化,科研團隊獲得收益比例上浮至80%。允許科研人員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現金出資方式入股科技型企業,以“技術入股+現金入股”方式與單位共享轉化收益。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國資委〉、宿州學院)
8.優化人才服務保障。加強與中國科大科技商學院、“江淮英才港”“科大硅谷”等產學研平臺深度合作,常態化開展“人才宿州行”活動。鼓勵各類中介機構承辦國家級高端人才論壇、展會、峰會活動,最高給予100萬元補助。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持續優化人才生態,在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保障。鼓勵支持各縣區(園區)建設“人才驛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實施雙創平臺提升行動
9.建立健全創新平臺體系。聚焦提升原始創新能力,依托高校院所和領軍企業,積極創建國家、省級創新平臺,健全完善市級創新平臺體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研發平臺,分別給予200萬元、4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省級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省市級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市級專家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對市級研發平臺定期開展績效評價,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10.推進創新創業全生命周期孵化體系建設。完善以“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全鏈條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更高水平發展。(責任單位: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團市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定期進行績效評價,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對新認定的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給予15萬元獎勵。對市級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平臺開展績效評價,給予最高1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對新獲批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火炬特色產業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五)實施成果轉化體系建設行動
11.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依托安徽科技大市場,建設宿州市級科技分市場,市本級和所在地財政各按50%出資建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給予20萬元獎勵,將企業建設中試基地納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支持范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完善激勵政策,建設專業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和技術經理人隊伍,每年培育技術經理人(技術經紀人)50人以上。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每年支持一批科技服務機構,每家獎勵10萬元。支持國內外高校在宿建設大學科技園,對認定為省級大學科技園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12.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評估機制,積極推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對市內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宿實施應用轉化、產業化的,以及我市企業購買市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宿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的10%給予補助,單項成果補助金額最高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三首”“三新”產品,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舉辦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宿州賽區大賽,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宿州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加快軍民融合發展,支持軍民融合關鍵技術研發,加速軍工技術民用化轉移。(責任單位:市軍民融合辦、市科技局)
13.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實施知識產權強企工程,開展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培育計劃。對申請PCT國際專利的,申報成功每件給予2萬元資助。對新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新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資助。對當年首次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資助。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工程,專利權人維權成功后,按專利權人維權訴訟費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資助,國內維權最多不超過2萬元,涉外維權最多不超過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分別給予運營機構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4.構建產業科技服務鏈。對在宿州設立從事研發設計、創業孵化、技術轉移、檢驗檢測、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學技術普及等領域的服務型企業,在當年技術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基礎上,按年服務收入的1%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對新通過CNAS認證或CMA認證的檢驗檢測服務機構,給予5萬元獎勵,獲雙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對新認定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集聚示范區、集聚創新區,分別給予運營單位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六)實施協同創新開放行動
15.拓展對外科技合作。主動對接合肥和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長三角科創共同體建設,深化在科技創新、人才引進、園區共建等方面的合作,持續導入滬蘇浙創新創業資源。(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委組織部)高效率建設皖北承接產業轉移集聚區,高水平打造長三角綠色農產品(宿州)基地,全力建設杭州宿州產業園區,推動各縣區、園區與杭州市結對城區共建省際產業合作園區。推動建設“宿杭科創走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推進上海、北京等“科創飛地”建設,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支持高校院所及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國際科技合作,落實“徽動全球”出海行動,積極招引跨國公司來宿設立研發中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外事辦、宿州學院)
16.深化政產學研合作。深化與浙江大學、廈門大學等高校院所的合作,推動中科大“鯤鵬計劃”、中國礦大埇橋科技園建設落實落細。對在我市設立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機構、研究院、技術轉移中心等,最高給予1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按照企業實付高校院所資金的10%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鼓勵市內高校院所聚焦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和需求,改革學科設置,優化人才培養,全力支持宿州學院創建大學;支持宿州職業技術學院、皖北衛生職業學院等院校創建本科職業院校。(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宿州學院、宿州職業技術學院、皖北衛生職業學院、宿州航空職業學院、市農科院)
17.推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設立天使基金等科創類基金,設立科技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建立科技型企業“白名單”制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市產投集團)鼓勵各商業銀行在我市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創新科技金融產品。落實金融支持科創企業“共同成長計劃”和“迎客松行動計劃”。(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宿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宿州監管分局)鼓勵縣區(園區)整合資源,成立風投創投公司,引進風投創投機構。(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鼓勵國有資金入股民營科創企業,實現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資委〉)
(七)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
18.科技賦能鄉村振興。推進農業農村科技創新應用,支持地方優勢特色農業的創新,推進種業振興行動和“噸半田”行動,加快動植物新品種培育等技術攻關,依托“種業小鎮”、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現代產業園區布局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農科院、市鄉村振興投資集團)聚焦生物育種、土壤生態、預制菜產業、牛肉產業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集成熟化、加快推廣適用技術,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力的農業科技領軍企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
19.科技賦能人口生命健康。圍繞生命健康等領域科技需求,加強合成生物學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研發,推進以原始創新為根基的臨床研究,推動臨床研究成果試驗示范,建設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創新中心。(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科技局)完善中西醫協作機制,支持地方中藥及中藥材品牌建設和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市場局)堅持“科創+產業”道路,引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生物醫藥龍頭骨干企業。(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科技局)
20.科技賦能民生社會和綠色低碳發展。推動智能建造及綠色低碳宜居建筑技術研發與應用,開展新型便民服務設施技術研究與應用示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加快智慧宿州建設,推動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政務、智慧康養、智慧交通等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文旅局、市教體局、市政務局、市衛健委、市教體局)落實“雙碳”目標,加大生態環境治理、節能減排等綠色低碳技術的研發應用和推廣,聚焦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研發、制造、應用等關鍵環節,加大技術攻關,建設產業創新中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統籌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研究提出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相關政策建議、制定推進方案、分解工作任務和督查落實等工作。設立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經費,每年不少于500萬元,并列入預算。加強對創新型城市建設指標體系的統計監測和過程評價,組織開展年度評估和總結評估,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確保各項指標按期完成。各縣區、園區和市直有關單位,建立相應的領導機制和協調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督查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管園區管委會)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完善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市、縣區(園區)分別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組織實施科技計劃項目、各類科技創新型企業培育和科技平臺載體建設獎補以及組織科技創新活動等。縣區、園區設立本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凡獲批省級及以上資金支持的,市本級和縣區(園區)分別按50%給予配套;凡市級支持的,縣區(園區)按同等額度給予支持。全面落實支持科技創新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探索推廣應用科技創新券。(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管園區管委會)
(三)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持續擦亮“宿事速辦”品牌。充分發揮企業家懇談會、企業家接待日、企業家沙龍等溝通交流平臺作用,常態化收集民營企業意見建議,健全民營企業訴求閉環辦理機制。完善科技創新獎補政策,實行科技獎勵政策“免申即享”。加強科技安全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健全完善科普教育培訓體系,大力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培育敢于冒險、鼓勵創新、崇尚成功、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科技局、市科協)
(四)建立完善創新盡職免責機制。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對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工作中出現的偏差失誤,只要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勤勉盡責、未謀私利,能夠及時糾錯改正的,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對科研經費使用、科技創新融資、科研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客觀審慎地提出審計建議和作出審計處理。妥善處理創新中因風險決策、風險投資、探索失誤造成一定損失的案件,對重大科研活動中的職務違規依法慎用強制措施,保護科技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審計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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