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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時間2025年12月15日前!2024年湖南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條件方向和材料獎補資助、時間整理,詳情如下,零陵區、冷水灘區、雙牌縣、東安縣、道縣、寧遠縣、新田縣、藍山縣、江永縣、江華瑤族自治縣、祁陽市,回龍圩管理區、金洞管理區需要咨詢了解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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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條件
1.依法登記注冊且現為正常經營狀態,對永州外貿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
2.項目資金的使用單位和項目申報單位必須一致,遵循“誰使用、誰申報”的原則; 3.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無違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記錄,無重大民事、經濟糾紛記錄;有良好的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重大警示警告信息,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責任事故,未發生逃廢債務、拖欠繳納稅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為;申報項目此前未獲得過各級財政資金支持,未被納入其他項目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庫或被列為其他財政資金支持對象。
二、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資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做大產業集群
1.支持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省級外貿產業集群
支持方式:對2023年外貿實績企業數不低于5家、年貿易額不低于2億元的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省級外貿產業集群進行綜合評價,對評價得分不低于60分的基地或集群擇優給予獎勵,獎勵名額不超過參評總數量的50%且最多不超過3家。
申請對象: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省級外貿產業集群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請報告(詳細說明基地或產業集群發展情況及外貿發展成效、當地政府相關政策或配套等);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基地或集群內相關企業匯總表(附件3); 4)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評價表(附件4); 5)集群內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6)規上企業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經縣工信部門認可的規上企業名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料、專利或實用新型認定證書、參與標準制定、新品種認定等證明資料;企業自有品牌或商標注冊文件等證明資料;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證明;產業化龍頭企業、小巨人企業等榮譽的相關證明材料) 7)經縣人社部門認可的社保繳納證明;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支持加工貿易企業
支持方式:對加工貿易企業開展關于2023年技改研發、穩定產業鏈(廠房租賃、貸款利息、就業穩崗)、新拓展加工貿易業務、加工貿易平臺載體建設、開展“保稅+ERP”新模式等方向的項目進行支持,由縣區審核推薦,再根據當年加工貿易資金規模、綜合評價得分、項目實際發生費用進行資金分配。全市累計支持項目數不超過10家。
申請對象:2023年有加工貿易進出口業績的企業。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評價表(附件5); 5)企業產值數據(加蓋縣區工信部門和企業公章); 6)2023年度企業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7)從業人員工資綜合報表或企業社保清單; 8)專利或實用新型認定證書、參與標準制定等項目資料; 9)自有品牌或商標注冊文件證明材料; 10)獲得產業化龍頭企業、小巨人企業榮譽等證明材料; 11)海關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1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支持打造特色亮點
1.支持蔬菜出口企業
支持方式:組織對2023年規模以上、帶動能力強的蔬菜出口企業進行綜合評價。由縣區擇優推薦、市級組織綜合評價,對評價得分不低于60分的企業擇優給予獎勵,獎勵名額不超過參與評價總數量50%且最多不超過5家。
申請對象:2023年蔬菜出口企業。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評價表(附件6); 5)自有基地以及合作基地的海關備案證書,合作協議等證明材料; 6)標準制定、新品種認定等證明資料; 7)有機產品、綠色食品、境外相關產品認證等項目資料自有品牌或商標注冊文件等證明資料; 8)境外營銷網絡現場照片和視頻、境外項目的產權證明、境外投資證書、日常運營記錄等相關證明材料; 9)海關認證的產品出口檢測合格率證明材料; 10)企業海關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11)獲得產業化龍頭企業、小巨人企業榮譽等證明材料; 1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支持供港直通車運營
支持方式:對購買并投入使用的供港直通車給予購車價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臺的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購買供港直通車的合同、發票、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5)供港直通車照片、牌照、裝貨清單等證明材料;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
支持方式:
1.支持跨境電商孵化中心建設。對2023年成功孵化10家(含)以上永州的跨境電商企業、且派駐跨境電商孵化中心的專業人員不少于3人的跨境電商孵化中心運營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
2.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對2023年成功申報湖南省跨境電商產業帶和產業園的申報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
3.對2023年成功開設跨境電商網上店鋪或獨立站的傳統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支付給跨境電商孵化服務企業年服務費的80%給予補助;對通過跨境電商方式有實際成交、發貨且出口數據體現在永州的企業,對其實際支付給跨境電商孵化服務企業年服務費再給予不超過10%的補助。
申報材料及要求:
1.支持跨境電商孵化中心建設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永州市跨境電商孵化中心建設資金申請表(附件7); 5)永州市跨境電商孵化中心建設資金申請報告(附件8); 6)符合跨境電商孵化中心認定條件的相關證明資料(附件9);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 對2023年成功申報湖南省跨境電商產業帶和產業園,以省廳發文為依據,免申給予支持。 3.支持傳統外貿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試點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傳統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試點申報材料(附件10);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支持企業擴大進口
支持方式:
對2023年進口額超100萬美元的企業,進口《湖南省鼓勵類進口商品目錄(2022-2023年)》內商品進口業務項下商品所產生的融資(年化利率不超過4.2%)給予不超過50%的貼息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2023年目錄內商品進口業務項下融資貸款利息匯總表(附件11); 5)2023年目錄內商品進口業務項下各銀行融資貸款利息明細表,需由相應銀行加蓋公章; 6)目錄內商品進口業務項下融資合同或融資產品合同或申請書等、向銀行提供的放款申請書、2023年發生的目錄內商品進口業務項下的融資貸款對應的利息回單復印件; 7)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包含2023年目錄內商品進口業務項下融資貸款金額、貸款用途和貸款利息) 8)2023年進口目錄內商品的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12)、2023年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9)2023年度財務報表; 10)從業人員工資綜合報表或企業社保清單; 11)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1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支持拓展國際市場
1.支持企業參加境外舉辦的各類展會
支持方式:
(1)2023年境外展會:對外貿企業參加《2023年湖南省重點境外會展目錄》以外的境外展會按不超過展位費的70%給予補貼;
(2)2023年境內重點國際性展會:對外貿企業參加境內重點國際性展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湖南(長沙)跨境電商交易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等)按不超過展位費的70%給予補貼。
(3)2023年境外實體展采購商:對外貿企業2023年以采購商名義實地參加境外展會開展國際采購且簽訂采購協議的,按不超過實際發生人員費用(機票和住宿費用)50%給予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2023年境外展會: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參展合同; 5)展位費發票復印件(須列明“展位費”項金額); 6)銀行付款憑證(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7)含展位號信息及參展企業名稱的照片一張、含展會名稱的照片一張; 8)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凡外國文字的文件須提供中文翻譯件;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2023年境內重點國際性展會: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信用承諾書(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參展合同; 5)展位費發票復印件(須列明“展位費”項金額); 6)銀行付款憑證(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7)含展位號信息及參展企業名稱的照片一張、含展會名稱的照片一張; 8)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2023年境外實體展采購商: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采購商證明、采購商社保繳納證明、采購商展會目的國簽證及海關入境章; 5)已簽訂的采購協議合同(簽訂時間在展后6個月內)、與合同簽訂的采購對象在展會現場的洽談圖片(需有清晰的楣板名稱); 6)人員費發票復印件(僅含交通費和住宿費); 7)付款憑證(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8)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凡外國文字的文件須提供中文翻譯件;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
支持方式:對2023年外貿企業利用海外知名搜索引擎、獨立站、社交媒體及專業的電子商務推廣平臺等線上平臺推廣營銷按不超過實際服務費和推廣費的50%給予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2023年當年發票復印件,與海外營銷平臺或代理機構簽訂的服務意向(或協議)復印件和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 5)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市場認證
支持方式:對2023年外貿企業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境外產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和境外商標注冊所產生的咨詢、認證、注冊等服務費用,按不超過實際費用的70%給予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簽訂合同復印件; 5)合同簽訂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認證項目還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6)企業所獲證書或相關資質的復印件; 7)所發生的費用匯總表(包括費用名稱、時間、金額等); 8)實際發生費用的發票復印件; 9)銀行付款憑證的復印件(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10)凡外國文字的文件須提供中文翻譯; 11)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1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支持國際營銷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方式:對2023年企業建立完善境外分支機構、售后維修網點、展示銷售中心、倉儲物流中心、融資和風控體系等國際營銷服務體系發生的投資建設、海外運營等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70%的給予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簽訂合同復印件; 5)經備案或核準的對外投資證書,境外注冊證明材料及向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報到登記表; 6)境外項目審計報告; 7)企業用于境外營銷網絡建設運營支出的票據和憑證; 8)企業外匯核準文件和銀行開具的資金匯出證明; 9)境外經營場所有關圖片資料;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供應鏈促進博覽會。
支持方式:對2023年參會企業(專業觀眾或采購商)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支持不超過3人;對參展企業(參展商)的展位費、特裝費、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給予不超過50%的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參展證、專業觀眾證、嘉賓證、配套活動證等相關有效進博會證件照片或復印件等材料; 5)組展單位或展會承辦方向參展企業開具的證件費、展位費、特裝費、運輸費發票等,發票必須列明“證件費”、“展位費”等具體科目及金額,據實提供; 6)支付證件費、展位費、特裝費、運輸費的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 7)參展企業與組展單位或展會承辦方簽訂的參展合同及物流服務合同; 8)參展人員往返機票高鐵票、住宿費票據復印件; 9)參展人員與參展企業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關系證明;
(六)支持優化綜合服務
1.支持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建設
支持方式:對2023年度考核合格和2024年新認定、并報省商務廳備案的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給予一定建設資金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根據《市商務局 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4年永州市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認定和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永商財聯〔2024〕14號)文件實施。
2.支持中小微外貿企業開展出口融資貼息
支持方式:對2023年企業開展“中小微外貿企業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辦法”項下的出口訂單融資貸款利息,給予融資貸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過4.35%)不超過50%的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銀行為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業務”的明細表及銀行蓋章確認表; 5)參加出口訂單融資的合同,利息支付的合法憑證(發票、付款憑證)等復印件; 6)2022、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支持外貿供應鏈平臺建設。
支持方式:綜合考慮企業的營業收入、吸納就業人數、帶動經濟產業發展等因素,對2024年外貿供應鏈平臺貿易項下的融資貸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過4.2%)給予不超過50%的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銀行為企業提供融資貸款的明細表及銀行蓋章確認表; 5)貿易融資合同,利息支付的合法憑證(發票、付款憑證)等復印件; 6)2022、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七)支持提高通關效率
支持方式:對2023年通過海關AEO高級認證的外貿企業,給予不超過認定過程中為完善自身信用體系建設所產生的咨詢輔導費、體系建設費、委托業務費等服務費用50%的支持。
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AEO高級認證證書復印件; 5)與第三方簽訂的輔導服務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 6)體系建設等系統購買或開發簽訂的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 7)2023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項目的申報材料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凡外國文字的文件須提供中文翻譯件。
三、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程序和時間要求
(一)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根據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準備相關申報紙質資料,并提交至項目所在縣市區商務、財政部門(按資料清單的順序編制目錄膠裝成冊,加蓋公章)。
(二)項目初審。申報單位所在縣市區商務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通過資料審查、現場查勘等方式形成初審意見,聯合行文擇優報送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初審文件(附電子版)和膠裝申報資料一式兩份于2025年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至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逾期未上報的不予受理。
(三)部門復審。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組織對縣市區提交的項目進行復核、再審,如有必要,可邀請相關部門聯合會審,最終評出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
(四)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復審意見擬定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報請市政府審核批準。
(五)結果公示。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批準的資金分配方案在永州市商務局門戶網上公示并出具公示情況說明,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資金撥付。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結果,及時將資金下達至項目所在縣市區財政局,由所在地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至項目單位。
四、永州市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申報組織和初審工作,初審時應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符合要求、申報資料齊全。對資料不全、審核不嚴的將予以退回,如因初審把關不嚴導致項目虛報等問題,將予以問責,并由項目所在縣市區負責追回資金。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配合做好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
2.各申報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進行申報,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各類財政資金,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生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獲得資金支持的申報單位應配合做好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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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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