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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鄭州市各區縣(高新區、鄭東新區、經開區、航空港區、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區、上街區、惠濟區、鞏義市、滎陽市、新密市、新鄭市、登封市、中牟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政策匯總(部分政策2025年底失效,具體政策以最新政策文件為準)!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指南!小編現將政策項目申報事宜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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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鄭州市及各區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
(一)鄭州市
1.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萬元(含)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企業5萬元的獎補。
2.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之間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的獎補。
3.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至1億元(含)之間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企業15萬元的獎補。
4.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的獎補。
5.針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個企業5萬元的獎補。
(二)高新區
推動高企量質齊升,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上一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支持;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上一年度研發投入保持正增長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支持。
(三)鄭東新區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四)經開區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五)航空港區
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且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首次認定高企上年度銷售收入低于500萬元的、三年期滿重新認定為高企的、整體遷入航空港區且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高企,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六)金水區
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上年度銷售收入等指標,給予最高60萬元補助;經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區外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落地一年后,仍在有效期內的,參照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補助標準給予支持。
(七)二七區
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和省市獎補政策的同時,按照企業規模給予10-3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落戶本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運營滿一年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八)中原區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九)管城區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十)上街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上年度銷售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獎勵30萬元;銷售收入2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企業,獎勵20萬元;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下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以上標準獎勵減半。對新遷入落戶上街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運營滿一年后視同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補助標準同上。
(十一)惠濟區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十二)鞏義市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十三)滎陽市
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下同)銷售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銷售收入2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有效期內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十四)新密市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十五)新鄭市
在鄭州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開展獎補的基礎上,我市額外對認定為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給予2000元獎補。
(十六)登封市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十七)中牟縣
政策已失效,新政策暫未發布。
二、申報范圍
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注:不含航空區)注冊成立一年 (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三、申報條件
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二)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指2024-2026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3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2026年度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2026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2026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五)2026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25年度主要產品(服務)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
(六)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七)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指提交申請日前365個日歷天數)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四、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二)注冊登記。企業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選擇“在線服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欄目進行法人注冊后申報。
(三)系統提交。企業依照網站指引登錄高企認定申報系統后,按要求逐一上傳相關申報材料(評審是以系統填報材料為準)。附件材料要清晰可辨,不可漏傳、錯傳等,確認無誤后,及時提交到高企認定管理賬號下。企業通過申報系統自動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遞交至當地科技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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